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027-68873377

  传真:027-68873378。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27-68873052  联系人:吴高辉

  附件:

  1、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编号规则的说明

  2、湖北省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页样)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编号规则的说明

  为便于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的维护和管理,由市州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主管单位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进行编号。该编号应填写于《申报表》、《企业注册申请汇总表》、《市州审核意见表》、《市州审核汇总表》和档案袋封面等指定位置。编号规则如下:

  一、编号规则
  编号由地区(部门)代码、申报专业代码、级别代码、捆号、短划线和申报材料流水号组成。即:地区专业级别捆号-流水号。

  例如:武汉市  建筑工程  一级 第3捆 - 第18份

  武    建     1   3  -  18

  地区   专业    级别 捆号 短划线 流水号

  二、地区或部门代码
  1、武汉市-武
  2、黄石市-石
  3、十堰市-十
  4、宜昌市-宜
  5、襄樊市-襄
  6、鄂州市-鄂
  7、荆门市-门
  8、孝感市-孝
  9、荆州市-州
  10、黄冈市-冈
  11、咸宁市-咸
  12、随州市-随
  13、恩施州-恩
  14、仙桃市-仙
  15、天门市-天
  16、潜江市-潜
  17、神农架林区-神
  18、军队-军
  19、中央驻鄂-国
  20、省属企业(含交通、水利)-省

  三、申报专业代码
  1、建筑工程-建
  2、公路工程-公
  3、铁路工程-铁
  4、民航机场工程-民
  5、港口与航道工程-港
  6、水利水电工程-水
  7、市政公用工程-市
  8、通信与广电工程-通
  9、矿业工程-矿
  10、机电工程-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