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印发《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9年11月10日 京高法发[2009]469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北京市法院推广审判事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期召开了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当前全市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讨论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进一步推进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任务,并形成会议纪要。现将《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
推进会会议纪要
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于2009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市法官进修学院召开。会议总结了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研究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主管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和审判事务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从事审判事务管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厚森出席会议并讲话。纪要如下:
一、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认为,2009年4月2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推广和完善审判事务管理工作会议以来,高级法院确定的8项工作已经在全市法院逐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发挥了服务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服务审判人员、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审判行为的作用:
一是服务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十分明显。审判事务管理机构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审判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有助于保证当事人在北京法院打一个“公正”的官司;通过开展案件查询等审判事务性工作,司法审判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助于保证当事人在北京法院打一个“明白”的官司;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基本上解决了当事人到法院办理诉讼事务,承办法官无暇接待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的矛盾,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诉讼,有助于保证当事人在北京法院打一个“便捷”的官司;通过开展诉讼引导等审判事务性工作,切实做到了当事人到法院来有人接待、咨询问题有人回答、提交诉讼材料有人接收、诉讼活动有人引导,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有助于保证当事人在北京法院打一个“受尊重”的官司。近期,高级法院政治部门通过暗访证实,北京法院窗口服务工作水平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窗口工作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