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鄂建文[2008]91号)
各市、州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2008年5月11日-17日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周的主题是“加大节水减排力度,迎接绿色奥运”。为认真抓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促进湖北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领导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年,做好今年的城市节水工作意义重大。各地要将城市节约用水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创建节水型城市、构建节约型社会为载体,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以节水促减污,以限排促节水,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特别是水资源丰富的城市一定要克服“丰水城市不需节水”的陈旧思想观念,把节水工作当做节能减排的一项大事来抓。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节水专门机构,明确城市节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把城市节约用水作为节约资源的长期工作来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倡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科学开发和利用
要加强城乡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实施。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引导工业、农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以及公共建筑等加大使用再生水力度,因地制宜地推进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
三、全面推广节水器具,促进节约用水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加快技术改造,依法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限期更换公共建筑中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要使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
四、加大节水减排宣传力度,迎接绿色奥运
“绿色奥运”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三大主题之一。各地要紧紧围绕城市节水宣传周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展览、宣传册、标语牌等媒介,做好节约用水的集中宣传工作,同时要将集中式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广泛宣传我国和当要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形势和节水的重要意义,宣传节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节水技术、管理和事迹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科学用水,一水多用,循环用水,反对浪费用水,节水宣传活动要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社区,形成人人节水、处处节水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