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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命名宜昌市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通报

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命名宜昌市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通报
(鄂建[2005]103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自2003年11月被列为首个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以来,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并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文明工程”来抓,组织全市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9月12日至13日省建设厅、民政厅、老龄办、残联共同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宜昌市创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进行了现场验收,综合评分达到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标准。经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命名宜昌市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希望宜昌市认真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再接再厉,将本次命名作为新的起点,积极向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努力。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要向宜昌市学习,不断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以推动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开创我省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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