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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的批复


市滨海委、市环保局:

  你委/局《关于报审〈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的请示》(津滨管报[2008]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按照建设宜居生态型新城区的定位和我市创建生态城市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滨海新区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等四大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并围绕四大体系建设确定了重点建设项目及保障措施。同时《规划》根据滨海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在滨海新区划分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望你委/局按照《规划》严格控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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