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4=利润总额/前40·20位企业的利润总额平均值×利润总额
所占的权数
分值5=企业净资产/前40·20位企业的企业净资产平均值×企业净资产所占的权数
分值6:省级质量奖分值的确定:
(1)将相应入围的企业参评年度获奖个数统一折算为省级质量奖工程个数;
(2)将相应入围企业综合分值的10%,除以省级质量奖工程总个数(包括国家级奖项折合后的个数入围企业在外省市、自治区奖项折合后个数)得出每个省级质量奖工程的分值;
(3)将计算出的每个省级质量奖分值×企业所得的省级质量奖工程个数,得出该企业质量奖的分值。
将某建筑业企业六项分值相加,即得到该企业的总得分。
五、有关说明
1、消除各类专业之间的不可比因素,使不同专业在一个合理平台上参选,对一些指标,如工程结算收入,净资产等,按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规定和统计口径,对某些相关指标,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
各类专业间不可比因素及相关指标的折算比例明细表(略)
2、对于评选年度发生过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到省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企业,取消其本年度的参评资格。
3、关于质量单独评分的说明。
为鼓励企业创名牌工程,树精品工程,特在经济类指标之外,设置质量加分。
附件一:
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评选指标解释
本方案设置了5个经济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实力评选。其指标函义及目的简述如下:
一、企业营业额
企业营业额是指建筑业企业报告期内企业总收入加上境外完成的营业额。它是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发展状况的综合性指标。
企业集团的营业额应包括企业集团所属以资产为纽带的各个公司及事业单位。即包括企业集团的主营业务建筑业和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营业活动之和。有境外承包工程的企业集团,应包括当年境外营业额在内。在营业额中境外营业额应按当年12月31日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