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建[2005]5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五年五月九日
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
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检查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四五”普法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建设部建法[2005]34号关于印发《
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基本要求,认真总结和评价全省建设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成效,全面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围绕全省建设系统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建设系统实施《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在城乡规划、城市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
(一)有关保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落实,农民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意识、法制素质的提高情况,以及建设领域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情况。
(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拆迁程序和行为的合法性,拆迁评估的公平公正性,补偿安置的落实,以及拆迁规模的控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