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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2005]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所属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检测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建设厅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2005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厅年度中心工作,以继续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许可证条例》为主线,以积极推行省级质量安全巡查制度为抓手,以不断规范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为基本内容,全面规划,强化管理,为切实掌控全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不懈努力。

  一、质量监督

  继续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创优活动,强化质监机构和人员管理,大力推行不良记录制度,确保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9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应备案工程备案率达到90%。确保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1、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以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活动为主要内容,从管理和技术上采取进一步措施,把提高住宅质量工作广泛延伸到县市,力争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当年开工住宅工程全部纳入创建计划,武汉市(含区)70%以上住宅工程达到创建标准,地级市80%以上达到创建标准;县(市)当年开工住宅工程80%纳入创建计划,其中60%以上达到创建标准。全省创建达标率要达到全年竣工住宅总数的65%以上。下半年,省厅将在宜昌市召开全省提高住宅质量现场交流会。积极配合省厅组织开展的建筑节能活动,重点加强对住宅工程节能措施的检查落实,认真总结推广节能工艺工法,从施工环节切实把好建筑节能关口。

  2、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创优活动。为迎接建设部组织的全国质量大检查,六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住宅、大型公建工程质量为重点的质量检查,检查采用企业自查、县市普查、市州检查、省厅抽查的方式进行。同时,全面开展省级质量巡查,进一步强化省级执法力度,拟巡查全省17个市州80项在建工程。针对全省优质工程的个性不尽突出,特色不尽鲜明,整体水平不高的现状,有的放矢地组织业内创优“大户”及行家里手到各地传经送宝,帮助企业特别是一些低资质企业破解想创不会创、创不好的难题。此外,省站拟会同武汉市质监站编写一本《楚天工程细部大师》(暂定名),为推进和规范企业创优,全面提升创优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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