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改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为确保改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进行,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要求:2005年4月份以前完成)。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国有建筑业企业改制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研究确定改制时间表。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改制工作的紧迫感,提高全体职工参与和支持改制工作的自觉性。2005年5月 10日前,各市州要将本地区建筑业企业改制时间表上报省建设厅 (省管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改制计划由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厅)。
第二阶段:研究制定改制方案阶段(时间要求:2005年7月底前)。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督促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理的改制模式,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时间要求:2005年11底前)。督促指导建筑企业按照批准后的改制方案,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工作,妥善处置企业资产,搞好职工身份的置换,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阶段:检查和总结阶段(时间要求:2005年12月底前)。重点检查企业改制工作是否按计划完成,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改制是否彻底。在改制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和完善等。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完成
建筑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承担起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与协调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有条不紊地推进建筑业的改革。
一是认真调查分析,摸清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各地要加强对国有建筑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调查与分析,尤其是对尚未启动改制工作的企业,要加强调研和指导,尽快摸清其人员、资产、设备和经营现状,督促指导企业抓紧进行清产核资,提出切实可行的资产处置方案。要学习借鉴省外和本省企业改制的成功经验,选择合理的改制模式,研究制定好企业改制方案。在此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地区国有建筑企业改革改制时间表,将国有建筑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