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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关心困难职工生活等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关心困难职工生活等工作的通知
(鄂建[2005]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厅直属各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研究部署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反腐倡廉和送温暖活动的工作,各地、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当前做好廉洁自律和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在元旦、春节期间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乱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不搞相互走访和请吃活动;坚决禁止接受和赠送“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对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必须附上书面说明,在一个月内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不得自行处置;坚决禁止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严禁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查实后一律先行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出现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切实做好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了解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生活情况,把困难生活补助费发到职工手中,组织好对困难职工家访慰问活动,把党的温暖送到户、到人,让困难职工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同时,节日期间,要做好群众上访排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调处,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全面梳理,重点抓好城镇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稳定等问题,做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证供水、供气设施正常运转,维护公共交通秩序。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第一线,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落实各项预警预案,杜绝事故发生,让老百姓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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