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数量
无限制。
五、受理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受理。
六、办理程序
由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经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报省建设厅备案。备案时应提交如下资料:1、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核准的文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湖北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备案表(见附件1)。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打印,交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用章、核发(出省企业凭备案表到省厅加盖印章)。
七、管理
1、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含以往由省厅直接审批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由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
2、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年检按照资质申请渠道实行网上年检,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核盖年检结论章,年检章印模及年检结果报省建设厅备案。资质变更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省厅备案。
3、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办理出省手续,按照资质申请渠道,到省厅统一办理。
八、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湖北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备案表
市(州)(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企 业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法 定
代表人
| 注 册
资本金
| 注 册
经济类型
| 原 主 项
资质等级
| 申请主项
资质等级
| 申请兼项
资质等级
| 资质
状况
| 电 话
| 资料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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