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针对这次全省建筑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切实防止和杜绝重大事故隐患,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必须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继续宣传贯彻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系统贯彻。全面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省厅将对今年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8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2、强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针对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舍不得投入、心存侥幸心理的现状,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经常督促检查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优秀的企业给予表扬鼓励,对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抓典型、树样板,有计划地组织召开安全管理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经验。四是大力推进差异化管理。各地要建立本地区重点监控企业和项目经理名单,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经理的监管。以先进促后进、两头带中间的办法,不断提高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水平。
3、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贯彻力度,区别不同层次,按照分级组织、各有侧重的原则,该补课的要立即补课,该复训的要限期复训,让标准真正深入人心,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用标准规范每一个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的考核任职制度,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任职或上岗,项目经理未经考核合格,不得参加招投标。切实保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及管理能力。进而确保标准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