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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2004年全省建筑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检查情况表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大力贯彻落实“两条例一标准”,做了大量工作,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呈现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宣贯条例。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到了突出位置,以教育为先导,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参建各方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随州市将3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强化领导、统一安排,制定一套完备的宣传方案和详细的具体措施,从宣传发动、具体实施到检查验收都拿出了细化的意见和办法,确保《条例》的宣贯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是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了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自觉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准绳,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龙头的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业已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武汉、宜昌两市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有的施工现场已经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在6月份建设部的安全检查中获得好评。

  三是多数地区按照工作程序化,行为法制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综合监管,从源头堵住建筑安全工作的漏洞,市场行为日渐规范。主管部门牢牢抓住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各类要素,通过开展安全防护质量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施工现场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十堰市开展起重机械全方位专项整治,实行专项审查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档案,进行跟踪检查;荆州、襄樊两市狠抓了规范施工用电和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是施工现场在开工前进行规划,作业区、生活区和办公区有了明确的划分,施工企业都注重了改善施工环境和卫生条件。施工用电已全面推行了“三相五线制”,普及应用了漏电保护器,注重了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管理,正在向标准化和规范化努力。荆门市、恩施州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动态管理,巡回工地进行安全监督考核,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更加深入,对预防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监理单位已逐渐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增加了安全管理的力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安全检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仍不容乐观,尚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发展不平衡。这次检查的在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和工程项目之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差异,同一地区的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参差不齐。即使同一企业的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也差异较大,有的达到优良水准,有的却评定为不合格。特别是县(市)级城镇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标准差距很大,如:应城、嘉鱼、公安等县级城市抽查的施工现场大多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二是贯标力度仍须加强。这次检查发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在少数地区和施工企业贯彻落实的力度还不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标准理解不深,没有完全按标准规范施工现场。三是文明施工水平不高。个别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兼做宿舍,材料乱堆乱放,食堂和厕所卫生不符合标准要求、场地未硬化等。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包施工的项目对文明施工没有足够的重视。四是安全管理内业资料质量不高。有的施工企业没有注意积累日常安全管理资料,内业管理资料不够真实全面。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五是建筑安全生产通病依然存在。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的附墙拉结点设置不够,拉结方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不够齐全或起不到防护作用;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配电箱不规范、线路不整齐。六是部分地区监理单位尚未真正履行安全监理的责任,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监督意识及水平都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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