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方法: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且不少于15项主要材料。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招标人明确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在各有效报价中,招标人指定评审的每一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作为该材料的评标基数(Pdi),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降 F%为评标基数(Pdi)。各有效报价中的同一材料以评标基数(Pdi)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d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投标人各项主要材料得分之和即为其主要材料价格评审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材料价格D得分=∑单项主要材料分值×[1一单项主要材料报价差率×Kd]
其中:
单项主要材料分值=15×抽取的单项材料报价/抽取的主要材料报价之和
单项主要材料报价差率=|单项主要材料报价-Pdi| /Pdi
--Pdi为抽取的各种主要材料的评标基数
--Kd取值宜为1--3的整数,且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
5、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E(满分15分)
评审方法:
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按每个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费用的比重,从高到低抽取不少于20项清单项目,且抽取的分部分项清单费用的总和占全部分部分项清单费用的比重不低于70%。(以平均报价为基准抽取)。抽取的相同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为该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数(Pei),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为评标基数(Pei)。各有效报价中同一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e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投标人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得分之和即为其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得分E=∑单项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值×[1-单项清单综合单报价差率×Ke]
其中:
单项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值=15×抽取的单项主要项目清单的报价/抽取的单项主要项目清单报价之和
单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差率=|单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Pei|/ Pei
--Pei为抽取的各单项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数
--Ke取值宜为1-3的整数,且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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