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办法:以措施项目总费用进行比较评审。
1、确定评标基数:评标基数(Pc)为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扣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 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为评标基数 (Pc)。
2、计算各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
以评标基数(Pc)为基准,总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c)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计算公式如下:
各投标人措施项目报价得分C1=15×(1-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差率)×60%
其中: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差率=|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总报价-Pc|/Pc-Pc为评标基数。
B办法:以同一措施项目费用进行综合比较评审。
1、确定评标基数。评标基数(Pci)为各有效报价中同一措施项目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下降F%。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下降F%为评标基数(Pci)。
2、计算各投标人措施项目分数
各报价中的同一措施项目以评标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c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投标人各单项措施项目得分之和的60%即为其措施项目计算机评审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措施项目计算机评审得分C1=∑单项措施项目分值×[1-单项措施费报价差率]×60%
其中:
单项措施项目分值=15×单项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总报价
单项措施费报价差率=|单项措施费报价一Pci|/Pci
--Pci为各相同单项措施项目的评标基数
3.3评委评审方法:
评委参考Pci值并结合技术标书对投标人措施项目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时,通过计算机将措施项目分值按单项措施项目报价占全部措施项目费总价的比重进行分配,评委只对每一措施项目报价的合理性按“合理”、“基本合理”二个等次进行评定(其中,合理得分为该措施项目所占分值的满分,基本合理得分为该措施项目所占分值的 70%。),再将所有措施项目报价的得分之和按40%比例计入措施项目得分。
3.4各投标人措施项目总得分(C)=措施项目计算机评审得分(C1) +评委评审得分(C2)
4、主要材料价格D(满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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