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确定评标基数。评标基数(Pa)为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扣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为评标基数 (Pa)。
--F%为投标竞争下浮率,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竞争下浮率的值。一类工程F取值宜为0-10的整数;二类工程F取值宜为0-7的整数;三类及以下工程F取值宜为0-5的整数。
1.2 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总报价的得分计算办法:
以评标基数(Pa)为基准,总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a)1%扣Ka分(Ka取值宜为:1≤Ka≤2,且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扣完所占分值为止。
该项记分公式为: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分A=40-[|Pa -q|/ Pa] 100×Ka
其中:
--Pa为评标基数,
--q为工程量清单总报价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B(满分15分)。
2.1 确定评标基数。评标基数(Pbi)为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降F%为评标基数(Pbi)。
2.2各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得分计算办法:
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同一清单项目以评标基数(Pbi)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bi)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扣完所占分值为止。投标人各单项清单项目得分之和即为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得分=∑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1-单项清单项目报价差率×Kb)
--Kb取值宜为1-3的整数,且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
其中:
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15×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
单项清单项目报价差率=|单项清单项目报价-Pbi|/Phi
--Pbi为各相同单项清单项目的评标基数。
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C(满分15分)
3.1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计算机评审和评委评审,
计算机评审分值C1占措施项目总分的60%,
评委评审分值C2占措施项目总分的40%。
3.2计算机评审方法:
对于一般工程的措施项目,评审时以措施项目总费用进行比较评审;对于特殊或大型技术措施项目,以同一措施项目费用进行综合比较评审。招标人依据工程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其中一种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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