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品位建设,多元化筹资,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鄂政办发[2003]133号文件为指导,以城镇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加快产业聚集,重点镇在县域地区副中心城镇的地位进一步巩固,经济辐射能力逐步增强,经济发展优势明显凸现。同时,重点镇采用市场机制经营城镇资产,培育多元化的建设投资主体,增强建设的发展动力,形成了经济和建设的良性互动局面,实现了重点镇的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功能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如监利县新沟镇、鹤峰县走马镇、武汉市走马岭镇、随州市殷店镇、沙洋县后港镇、天门市岳口镇等。许多镇因地制宜,在建设中创特色、重实效、出精品。如仙桃市毛嘴镇、谷城县石花镇、孝感市马口镇、武汉市奓山镇、大冶市还地桥镇、陈贵镇和灵乡镇、鄂州市葛店镇、宜都市枝城镇、五峰县渔洋关镇等通过推进工业项目向镇区集中、居民住宅向小区集中、商贸经营向专业市场集中,实现城镇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丹江口市习家店镇、武穴市梅川镇、洪湖市瞿家湾镇、老河口市仙人渡镇等通过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提升城镇品位;当阳市半月镇、蕲春县蕲州镇、潜江市张金镇等通过抓好主干道路的配套工程建设,充分完善城镇功能。
四、完善机制,建管并重,镇容环境有所好转。重点镇的环境整治,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多数重点镇成立了镇城管监察中队和环卫队,各重点镇都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环境综合整治办法,镇主要领导把环境整治作为城镇建设的主要工作亲自抓,形成了管理队伍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镇容镇貌整洁的局面。如嘉鱼县潘家湾镇、武汉市新沟镇、神农架林区木鱼镇、荆门市漳河镇、松滋市刘家场镇、秭归县归州镇、随州市洪山镇等。
通过这次重点镇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重点镇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有少数重点镇重建设、轻规划、轻管理,建设项目缺乏科学论证,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建设动作不小,建设质量不高,城镇面貌改变不大。二是有的重点镇规划不能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少数重点镇规划设计水平不高,总体规划编制深度不够,修编滞后;规模较大的重点镇详规覆盖率低,不适应发展要求。三是在建设上特色不鲜明。个别重点镇没有充分利用山水、人文等资源,塑造城镇特色,个性不突出。四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县(市)在争取领导重视、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镇建设上缺乏力度,特别是在1:1比例资金配套上,部分市(州)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