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企业有一定数量科研开发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生产工人除外)占职工总数的2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
(五)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六)企业资产结构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五、科技型私营企业贷款贴息须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财务报表(上年度、上月)。
(三)审计报告。
(四)企业章程。
(五)法人代表证明。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企业基本情况表。
(八)项目基本情况。
(九)货款收帐凭证复印件。
六、申请贷款贴息的程序。
(一)申请时间:每年2 月1 日至12月31 日。
(二)申请受理:
1.受理单位:生产科技型私营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委员会。
2.受理程序: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应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上报管委会,所交资料复印件概不退回。管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贷款贴息资料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及填写正式受理表。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贷款贴息项目初审。
管委会受理贷款贴息资料后10天内对企业上报资料进行实地考核,并加签评审意见。考核主要内容:
(1)上报财务表真实性。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客观性。
(3)技术先进性、管理科学性。
(4)产品市场前景。
(5)企业基本情况表。
(6)银行承贷可能性。
七、贷款贴息手续的办理。
(一)经评审同意贴息的项目,接到管委会同意贴息通知后,可以向银行办理贴息贷款。
(二)企业每年凭管委会贷款贴息通知书,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收息单,办理一次贴息。
(三)管委会受理企业贷款资料后,加签意见转交市财政局拨款。
八、贷款贴息项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