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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十一五”我省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工作突破的实施意见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八项重点领域突破工作的实施事关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发展大局,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统筹兼顾。要与贯彻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的总体要求结合起来,与“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和“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与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既定目标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领域的突破,实行厅党组领导下的分管领导负责制,各项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职能处室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配合,全系统参加。为保证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决定成立在党组领导下的督办小组,由李国栋同志负责,厅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参与,每半年督办一次,全年进行一次总督办,督办结果以《送阅件》形式,向厅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各市局通报,加强监督,确保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为保证重点领域突破的顺利实施,按照领导分工和机关处室的职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牵头领导和承办处室见附表)。各项工作都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安排、具体流程、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等,形成上下互动,左右配合,抓好落实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
  (三)经费保障措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争取将八项重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厅机关处室之间要互相配合,牵头处室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加强与资金资产处沟通协调,争取将所需专项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或专项经费,资金资产处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涉及市、县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八项重点工作牵头领导和承办处室责任分解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八项重点工作牵头领导和承办处室责任分解

  建立我省土地调控和集约节约用地新机制,由李冬玉同志牵头,利用处组织实施;
  地质勘查和找矿突破体制机制,由梁枫同志牵头,勘查处组织实施;
  矿产资源整合与规范管理,由梁枫同志牵头,矿管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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