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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十一五”我省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工作突破的实施意见

  (六)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建立我省以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为主体的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矿山生态环境恶化及矿山地质灾害发生,有效保护矿山环境,维护矿区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促使矿业权人自觉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责任,合理负担资源与环境成本。开展我省不同类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成本调查,搜集国家及相关部门和兄弟省区有关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办法,进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鉴定体系研究,提出我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以省政府规章发布实施。
  (七)加快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发挥电子政务建设信息资源基础性作用,为国土资源系统参与宏观调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服务社会提供有力支持。加快包括国土资源规划实施、计划管理、土地审查报批、矿业权申请登记、行政执法监察、综合统计分析、基础数据变更调查等内容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网上报批;完成数据中心建设,搭建管理平台,完善省、市局域网建设,建立连接省厅和各市局纵向网及县级远程终端网的应用系统,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之间的数据交换与信息资源共享。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逐步实施的思路,2007年建成省厅与国土资源部、省厅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的网络系统连接,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审查报批、土地利用规划审批、采矿权探矿权审批业务系统开发工作;各市局完成相关的需求分析,并提交需求分析报告。2008年完成业务审批系统试运行和国土资源网站的相关建设,开展数据中心建设,满足各类数据库存储管理和交换需要的软硬件基础环境需求;完成省厅业务管理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审批,完成部、省厅、西安市局的数据交换系统建设并正常运行;各市局和有条件的县局完成内、外网建设;各县局完成国土资源网站建设。2009年完成省厅到各市局的网络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及安全系统建设。2010年完成省厅与各市局的业务审批联系。
  (八)完善我省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和监督制度,研究制定适应形势发展和国土资源系统职能新要求的干部管理措施和办法,建设一支品德好、有能力、会干事的高素质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立省厅对市、县国土资源工作综合考评和督促检查考核办法,建立省以下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五好国土所”创建活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体制,建立更加有效的全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和动态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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