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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陕南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向陕南倾斜。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比例上适当向陕南地区倾斜。充分考虑陕南地区的土地特点,适度放宽土地整理项目在立项时对面积和规模的限制,重点推进陕南地区平坝地整理和坡改梯,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
  15、矿产资源规费安排项目向陕南地区倾斜。收取的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安排矿山开发保护支出、矿山企业提高资源回收率及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的技术改造项目时,加大对陕南地区的投资力度。
  16、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资金向陕南倾斜。加快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的设立进程,在基金项目投入上向陕南倾斜。争取中央财政对陕南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的资金支持。在争取的中央财政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勘查项目、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等统筹安排方面,向陕南倾斜。
  17、支持接替资源勘查项目实施。指导陕南地区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在外围及深部实行拓展找矿,支持矿山生产过程中的补充勘探、科学开采。
  18、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防治项目进一步向陕南地区倾斜。“十一五”期间支持陕南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20个以上。争取中、省财政支持陕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不少于10个。出台我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快汉阴县黄龙金矿、凤县铅硐山铅锌矿、洛南驾鹿金矿、宁强锰矿、留坝楼房沟矿等老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度,支撑陕南发展“绿色矿业”。
  19、加快陕南地区地质公园建设,促进发展生态旅游业。2007年完成商南县金丝峡、柞水溶洞等省级地质公园的设立工作,进一步从资金和技术上支持陕南地区符合省级、国家级地质公园申报条件的县、区申报,推动陕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七、积极开展人力、智力扶持和对口包扶工作,继续做好“两联一包”扶贫工作
  20、全方位支持陕南突破发展。在干部教育培训、对口包扶、人力技术支援及“软环境”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涉及陕南地区突破发展的土地审批、矿权发证、企业改制等相关工作,要在坚持基本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增强服务观念,加快办理时效,提高办事水平。
  21、建立对口包扶关系,继续扩大包县扶贫。与省委组织部协商,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陕南部分县包扶挂职。省厅与商洛建立对口包扶关系,在国土资源政策、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支持,并积极提供政策帮助和专业技术咨询。认真履行扶贫牵头单位职责,做好柞水县丰北河乡小石板村包扶工作。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有效促进陕南突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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