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陕南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促进陕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走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新型工业化的路子
  9、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陕南矿产资源开发。在开展陕南矿产资源“治乱、治散、治小、治差”的基础上,按照开发与保护并重和集约化、现代化、规模化的原则,科学编制勘查开发规划和矿权设置方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发挥规划的统筹和调控作用,原则上一个矿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防止大矿小开。2007年完成矿权方案设置,2008年完成资源整合。
  10 、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陕南矿产资源开发长效机制。坚决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代化的路子,坚持关停并转、整合资源、有序开发,提高准入门槛,控制开发范围,加快发展优势矿业。对陕南地区不符合环保要求、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条件的矿产勘查开发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大力支持矿山企业搞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11、建设一批国有控股或股份合作的矿业企业集团。鼓励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现有矿山进行资源整合和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格局。重要矿产资源优先配置给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优的矿业集团(公司)。通过提升技术含量和工艺水平,延长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积极引导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路子,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科技创新。
  五、加强陕南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把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提高陕南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根据陕南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频发、灾重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泥石流等典型灾种的防治对策研究,加快推进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专业监测示范工程,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成功预报率。加大重大隐患点勘查及稳定性评价和治理项目的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为陕南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加强与建设部门协调,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新农村建设项目选址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加强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协调,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陕南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项目支持作用,在项目安排上适当向陕南倾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