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土地出让专项清理,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针对当前各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比较普遍的问题,为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严厉查处非法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案件的部署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五部委共同组织,即将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清理内容包括是否将应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按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定价、收支是否合法合理,以协议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规划用途的问题等。各地要通过这次专项清理,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清查出的问题,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要坚决纠正;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要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属于犯罪行为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属于监管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的,要建立和完善有关规范,以保证土地出让的规范有序。
(四)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以改革为统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逐步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一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审批行为,逐步推行电子监察、网上审批等。二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针对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矿权评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矿权评估项目等方面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土地、矿权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在土地、矿权评估中行为不规范、评估机制不合理、评估理论方法不完善的问题,制定监督惩戒办法,形成有效的预防监督机制。三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积极探索建立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制度。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单位、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的形成。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的全过程,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在的成效。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或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派出督查组,深入到有关单位督促检查,责令其限期改正。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治理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对策。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措施办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搞好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重视信息综合工作,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为制定政策和实施工作指导提供依据;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并善于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政策和制度;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