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体质量的监督
(一)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抽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应进行监督;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质量,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3、抽查结构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4、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5、加强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地基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2、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3、基础砌体、混凝土施工质量;
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5、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三)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混凝土结构首层、转换层、标准层、顶层等主要部位梁、板、墙、柱及悬挑部位的施工质量;预应力张拉节点部位施工质量;
2、砌体结构首层、中间层、顶层、悬挑结构等主要部位施工质量;
3、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部位的施工质量;
5、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6、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四)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大型灯具等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施工质量;
2、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试运行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五)工程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抽查主要内容
1、有环保要求材料的检测资料;
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3、绝缘电阻、防雷接地及工作接地电阻的检测资料;
4、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的记录; ·
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水压试验的检测资料。
(六)监督机构应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情况应列入质量监督报告。监督检测的项目和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结构形式、施工质量等因素确定。对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省厅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