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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通知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二)转变作风,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情况。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特别是言而无信、履约率低、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四)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五)求真务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坚持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动力,紧密结合自身工作,促进部门总体水平的提高。

  四、评议的方法步骤

  全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5月至6月)

  1、省厅召开全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动员会;省厅主要负责同志在电视台或电台公开承诺,并通过报纸刊发行风建设将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采取哪些措施、在什么时限达到什么目标等内容。市、州、县被评部门也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目标应是通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的,承诺内容要切合本部门实际,要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2、省厅印发全省系统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根据当地纠风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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