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国土资发〔2009〕39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并切实取得成效。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发证行为,维护土地登记的法律尊严,保证土地登记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登记发证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律制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对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有着重要作用。《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我省各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可喜的进步,但个别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表现为擅自下放土地登记发证权,违反土地确权登记程序,有些地区甚至出现登记发证工作混乱,滥发土地证书的现象,导致土地利用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不断上升,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工作,对摸清国有土地利用及登记发证现状,切实纠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登记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土地登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迈进,有效防范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清理清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理清查范围:
  2004年1月1日以来,各市、县核发或更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包括国有土地的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