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落实好省政府《若干意见》,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细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努力使建筑业成为地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二是要摸清现状,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五是要努力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企业外向度;六是要完善建筑业企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建筑业技术创新机制,加快建筑业科技进步步伐,加强对优势建筑业企业的宣传和推介;七是要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进“创品牌企业,创优质工程、创文明安全工地”活动等,努力打造一批品牌建筑企业,推动我省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若干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促进改革,谋划发展,是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使命。省政府51号文件明确规定:“建筑业企业在改革中享受我省已出台的适用于工业企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象抓工业企业一样抓好建筑企业改革。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承担起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与协调任务。要组织制定建筑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出台加快本地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形成抓改革、谋发展、促提高的合力。要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关于改革发展业务培训,研究、交流、沟通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要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情绪,乘势而上,千方百计为建筑业改革发展出谋划策,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坚持用改革的方法、发展的思路解决建筑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要牢牢树立“权利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围绕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竭尽全力搞好服务。要下大力去解决好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错位”、“越位”、“缺位”问题。要继续转变作风,换位思考,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在支持企业改制、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开拓市场方面,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实行重点企业重点扶持、重点服务。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现场办公,强化对企业的指导,保证建筑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