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审核医嘱、处方用药,对药物治疗提出改进意见;
2、参加查房、会诊、抢救和相关病例讨论,与临床医师共同进行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护;
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及个体化用药方案设计;
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
5、提供用药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宣传合理用药;
6、开展药物安全性、新药安全和有效性观察、评估和反馈;
7、结合临床实践,开展合理用药研究;
8、开展药学知识讲座,为非试点科室用药提供指导咨询和会诊服务。
三、临床药师试点工作质量评价
1、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每位临床药师每周不得少于15小时,每项工作有记录;
2、每周至少进行2次单独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至少写3份有代表意义的药历;
3、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每月在相关科室至少举行1次临床药学工作例会,与医师交流用药体会和信息,共同讨论疑难病例,并有记录;
4、每年确立1个重点用药调研课题,写出研究分析报告;每季至少开办一次药学教育讲座;每季度至少编写1期药讯;每年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5、对重点药学咨询服务有详细记录,并定期汇总;
6、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及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信息,并有记录。
四、临床药师制试点实施效果评价
1、对用药合理性的影响;
2、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影响;
3、对医疗质量的影响;
4、对医护人员、患者用药知识的影响;
5、对预防和消除用药安全隐患的影响;
6、对医疗费用的影响。
附件5:
临床药师制试点医院登记表
试点单位
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
河北省卫生厅
试点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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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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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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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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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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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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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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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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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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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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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临床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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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试点的临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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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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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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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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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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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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