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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教学科研类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德育教育及科研课题研究准备、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奖励申报、推广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教师业务管理类

  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计划、教学方案、发表的论文及个人基本情况、进修培训等有关文件材料。

  (五)学籍管理类

  主要包括招生、学籍登记;在校学生异动情况;毕业生成绩册、登记表;义务教育基本情况统计等文件材料。

  (六)基本建设类

  主要包括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概预决算、竣工验收、维修、改扩建等形成的文件、图纸、表格等。

  (七)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教学仪器、模型等通用设备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教、电器、车辆等专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及在安装调试、使用、维修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八)财会类

  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清册等文件材料。

  (九)电子文件类

  主要包括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十)声像档案类

  主要包括学校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影视胶片、缩微胶片等。

  (十一)实物档案类

  主要包括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获得的各种奖杯、奖状、奖章、锦旗、证书、牌匾、书画等实物。

  第十四条 归档时间

  (一)党群、行政管理类、教学科研类文件材料和能按年度归档的其他文件材料,在次年的六月底以前归档;科研类文件材料在科研课题鉴定后归档。

  (二)教师业务管理类、学籍管理类文件材料以及能按学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学年的10月份以前归档。

  (三)基本建设类文件材料,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四)财会类文件材料随时整理立卷,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五)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在开箱后及时整理归档。

  (六)电子文件类、声像档案类、实物档案类应随时整理,定期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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