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完成工业园区西园中心景观带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0.1万平方米,同时完成西园管理服务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二是西园围绕风电产业园的建设,完成园区、道路绿地建设任务;三是南园以现有绿化带为基础,合理搭配乔灌木,改造高新路、大得利(南顺路)路等路段总长为5公里的绿化带;四是继续加大对入驻企业庭院绿化实施的督察力度,使各企业单位绿化能够达标,(争取建成三年以上的企业、企业绿化能够达标完成)为园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6、庭院、路侧绿化建设,计划完成25项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6.3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434.7万元。
庭院、小区绿化以创建“花园式单位、园林式住区”为动力,实施限期达标制度,严格执行庭院绿化达标标准,提高绿化水平。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一是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完成新城区区检察院、惠泽苑小区、天气雷达测控中心、金泰家园、龙泽苑小区、西苑小区、长安大厦、区国税局、天怡家园、安泰小区、宏泰小区、百安小区、明珠家园、康盛雅苑等14家单位,完成门前沿路绿地建设及庭院绿地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6.9万平方米;二是督促落实老城区巨龙景园一期、福华鑫苑、鑫隆花苑、鑫发家园、安康家园、新世纪8号、9号楼、瑞和园小区、世纪明珠花园等11家单位完成庭院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三是进一步加大玉管局绿化建设,计划落实天润园、红芍园的绿化任务,新增绿化面积约24万平方米。通过以上单位、小区庭院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共计36.3万平方米,新增达标单位9个,同时加大对已建成单位的庭院绿化改造,增加绿化面积,努力使园林式住区占居住区总数的40%以上,达标单位占单位总数的50%以上,总达标率达到45%以上。
三、具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城市绿化是营造良好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关键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化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于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打造“和谐、优美、健康、环保”的人居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落实力度,确保绿化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城市园林绿化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涉及千家万户,肃州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市规划局要切实履行绿化规划的监管职能,加强对全市绿化规划的监督、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新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绿化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庭院绿化建设任务书》,有效落实庭院绿化建设任务;市建设局要在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重点做好对社会力量进行城市绿化建设任务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协助规划局和肃州区政府做好酒泉市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肃州区政府要全面负责酒泉市区内的各项绿化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并做好新城区各项绿化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别要协调搞好玉门油田生活基地各项绿化工程的协调落实工作。市房管局要加强对各住宅小区和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好已建住宅小区的庭院绿化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小区绿化管护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小区绿化工作,提高小区绿化档次和品位,打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3、强化宣传,积极组织全民参与城市绿化。肃州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植树的组织与监督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市、区两级政府以及工商、交通、运管、教育、卫生、商务、民政、双拥、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师生、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医疗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宾馆饭店从业人员、驻酒部队官兵及享受低保政策的市民等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工投劳,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为美化家园积极做贡献。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全社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