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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的体质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的体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
  今年4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意义十分重大。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结合我市5月21日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各区县体育部门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体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意见》,提高认识,把广大体育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推动体育事业和谐发展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加大投入,大力宣传,全面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5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电视电话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中对各级体育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区县体育部门要按照刘鹏局长讲话精神,进行深入调查,探索青少年体育工作经验,并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近期具体措施和长远规划,把青少年体育工作作为体育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来抓。
  三、各区县体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并将“阳光体育运动”纳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中来。借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机,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向青少年宣传、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和强身健体的理念,把广大青少年关注、支持奥运的热情转化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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