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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重庆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火炬手相关费用
  火炬手通过层层审核被选拔为重庆市的一名火炬手后,我们将对火炬手进行培训和实地练习,最后参加火炬传递。根据《北京奥运火炬接力境内传递工作方案》和《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守则》第六条之规定,火炬接力相关经费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承担,我市火炬接力活动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市财政提供,其中火炬手往返路费由推荐单位承担。
  (八)火炬手守则(附后)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火炬手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拟成立重庆市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选拔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明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张 欣  市体育局副局长
  周 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向 亮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翔龙  市委政法委工委主席
  师 明  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梁长禄  市经委纪检组长
  钟 燕  市教委副主任
  唐昌勤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大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龚必智  市农业局局长助理
  杨恩芳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选民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张 莉  市工商联副会长
  彭哲英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志杰  团市委副主席
  方 俐  市妇联副主席
  周 鸣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张 欣(兼) 市体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
  王明钢    市政府办公厅六处副处长
  谭 红    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成 员:
  宋晓东    市政府新闻办外宣处副处长
  刘惠谦    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门利军    市委政法委工委主席
  罗 茂    市直机关党工委工联会常务副主席
  熊珍渝    市经委工会副主席
  夏 蒂    市教委体卫处处长
  杨晓阳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队长
  兰安福    市农民体育中心主任
  李星强    市国资委宣传处处长
  李滨麓    市政府金融办综合处副处长
  林 政    重庆警备区政治部秘书处处长
  周泰湖    市工商联宣传部部长
  王 平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唐树森    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淑钰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耿 琳    市残联宣文部主任
  九、护跑手选拔
  (一)范围及数量
  护跑手选拔主要面向在校的大、中学生。通过火炬接力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奥林匹克精神教育,鼓励青少年了解奥运、支持奥运、参与奥运,通过这一活动展示直辖重庆当代青年的良好形象。
  按照2名护跑手护卫8名火炬手的比例,参加我市火炬接力活动的护跑手总人数为104人,其中,我市自主选拔85名,奥运赞助商选拔护跑手19名。我市自主选拔名额分配为:主城区大、中学校推荐护跑手65名,万州区大、中学校推荐20名。
  主城区护跑手名额分配表(一)
序号单位名称护跑手分配名额(人)
1重庆大学8
2西南大学16
3西南政法大学4
4四川外国语学院4
5重庆师范大学4
6重庆工商大学4
6重庆邮电大学4
7重庆教育学院4
8重庆一中4
9南开中学4
10重庆八中3
11巴蜀中学3
12重庆市育才中学3

  万州区护跑手名额分配表(二)
序号单位名称护跑手分配名额(人)
1重庆三峡学院6
2三峡医药高等学校2
3三峡职业学院4
4万州高级中学4
5万州区第二高级中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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