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火炬手选拔原则
1、紧紧围绕“和谐之旅”的主题。将火炬手选拔作为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倡导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一次重要的实践活动和宣传契机。
2、充分体现广泛参与,面向大众、面向普通劳动者,确保火炬手选拔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选拔和评审过程应公开透明,适时在媒体上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4、火炬手选拔要维护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做好反隐性市场工作,严格控制火炬手选拔工作中的市场开发和商业化倾向。不能将火炬手选拔用于商业推广和娱乐活动;不能将火炬手名额予以出售、交换和转让;不能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除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合作伙伴之外,严禁其他任何冠名的选拔活动和由企业协办、承办、赞助火炬手选拔活动。
5、通过火炬手选拔活动,展示年轻直辖市人民的精神风貌。
(三)操作办法
根据组织系统推荐选拔火炬手的要求,对火炬手选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组织领导。各区县和行业系统要成立本单位的火炬手选拔领导小组,并制定火炬手选拔计划,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火炬手选拔工作全面负责。
2、推荐报名。各区县和行业系统按系统推荐选拔的要求,公布报名方式,被推荐的火炬手候选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火炬手报名表》、《火炬手登记表》、《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市火炬手(护跑手)候选人推荐表》等材料,并由本人签名。
3、进行初审。火炬手候选人所在法人单位、或劳动人事关系存放的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和派出所,对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填写推荐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4、背景审查。被初定为250名火炬手候选人推荐表送市公安局审核,市公安局对火炬手候选人进行背景审核并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5、组织审批。250名火炬手候选人在背景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市火炬手选拔领导小组对推荐火炬手候选人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后报送市2008年奥运会火炬传递委员会审批。
6、组织上报。市火炬手选拔领导小组将火炬手审批名单上报北京奥组委审核备案。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1、总体工作时间
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于2007年5月开始筹备,按照北京奥组委统一规定,2007年6月23日,北京奥组委正式发布火炬手选拔总体计划,2007年6月26日至7月20日,公布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正式启动重庆地区选拔工作,2007年10月选拔工作结束。
2、工作进度
序号 | 时间 | 火炬手选拔工作内容 |
1 | 5月25日至7月17日 | 拟制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提交市体育局党组研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上报北京奥组委火炬接力中心 |
2 | 7月20日 | 公布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 |
3 | 8月10日至8月16日 | 被分配名额的各单位成立本单位火炬手选拔工作组,制定选拔计划,进行火炬手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确定各自火炬手候选人名单,整理好相关材料,送本单位审核填写意见 |
4 | 8月20日至9月10日 | 被确定为火炬手候选人的行业和区县向市火炬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火炬手候选人的材料,地址:重庆市体育局群体处。邮编:400015 |
5 | 9月11日至9月20日 | 火炬手候选人名单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对火炬手进行背景审核和完善法律手续 |
6 | 9月21日至9月30日 | 市火炬手选拔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议火炬手候选人名单 |
7 | 10月8日 | 火炬手候选人名单报市2008年奥运会火炬传递委员会审批 |
8 | 10月20日 | 将火炬手审批名单上报北京奥组委火炬接力中心备案 |
(五)火炬手选拔计划公布方式
我市火炬手选拔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向重庆市民公布。
(六)宣传方式
为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火炬手选拔的积极性,确保火炬手选拔质量,“政府公众网”向市民开通,“重庆晚报”将作为平面媒体,全面负责宣传工作,并在“重庆晚报”上开通奥运火炬手选拔热线“966988”咨询电话,刊登奥运火炬手选拔条件、原则, 对火炬手候选人进行采访,整理一批火炬手候选人采访笔录、采访素材,挖掘蕴藏在普通群众中的感人故事形成报道线索,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重庆晚报”将全程跟踪报道选拔进程。同时,各行业系统和区县要通过会议、文件、板报、橱窗、开展活动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宣传火炬手选拔的重大意义,努力调动群众参与我市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选拔的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