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重庆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重庆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奥组委火炬接力中心总体计划安排,我市火炬手选拔工作将于2007年7月20日正式启动,至2007年10月31日结束。为确保火炬手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根据北京奥组委规定,市政府作为拥有火炬手选拔权利的选拔主体,将与中国奥组委、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等其他选拔主体一起,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重庆市火炬手选拔工作。
  二、指导思想
  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点燃激情,传递梦想”为口号,以“和谐之旅”为主题,以紧紧围绕“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为平台,通过公平、公开的选拔程序,选出最有资格传递奥林匹克圣火的火炬手。并通过这一过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自强不息、开拓开放”为核心的重庆人文精神,宣传、挖掘一批有特色的火炬手人物和蕴藏在普通群众中的感人故事,向世人展示重庆人民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为办好奥运、构建和谐重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火炬手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
  2、自觉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成绩,树立为典型或标兵的,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的。
  4、热心志愿服务,热心公益活动,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5、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四、选拔范围
  火炬手原则上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重庆籍市民或长期在重庆工作的人员。火炬手选拔主要由重庆各界群众参与。在选拔过程中,各区县和行业系统要把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作为优先选拔对象。为体现和谐的主题和直辖的开放,也可选拔海外侨胞以及为重庆改革开放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但外籍火炬手不能超过分配火炬手名额的5%。
  五、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
  1、地区与行业系统相结合的原则。
  2、兼顾各方、广泛参与的原则。
  3、依据地区人口总数和系统职工总数分配原则。
  (二)火炬手人数及分配比例
  我市共有火炬手人数416人;其中:
  1、我市自主选拔的火炬手名额250人,占我市总数的59.5%;
  2、中国奥委会39人,占我市总数的9.7%;
  3、火炬接力赞助商120人,占我市总数的28.8%;
  4、“奥林匹克大家庭”3人,占我市总数的1%;
  5、北京奥组委4人,占我市总数的1%。
  (三)火炬手每日名额分配
  根据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中心安排,我市每日名额为:
省、市、自治区及珠峰市内传递天 数日期城市每日火炬手名额每日名额分配
省、市、自治区(59.5%)中国奥委会(9.7%)赞助商(28.8%)奥林匹克大家庭(1%)北京奥组委(1%)
重庆1天6月13日近郊区208124206022
1天6月14日万州区208126196012

  六、火炬手选拔方式
  根据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中心火炬手选拔方式,结合我市实际,选择组织系统推荐提名的方式进行火炬手选拔。
  组织系统推荐提名的方式是根据我国现有体制特点,充分依靠行政组织体系,按行政区域或组织系统进行推荐提名,履行评审程序,完成火炬手选拔工作。此方式按照现有组织体系,依托各级相关主管部门推荐选拔开展工作,操作相对简单,安全稳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