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07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协:
今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前的最后一个完整年份,也是群众体育工作借筹备和举办奥运会的重大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主题活动中,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体育健身的热潮中。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营造了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组织。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表彰2007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通知》(体群字[2007]144号)的精神,我们将向总局推荐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较好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和单位,参加2007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
“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标准见附件1)。
二、评奖方式
采用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推荐,经市体育局审定后上报国家体育总局。
三、上报材料
(一)本地今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的总结材料;
(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总结、资料图片等有关材料(已报送过此材料可不再报送);
(三)《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已报送过此材料可不再报送);
(四)请将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务必于11月20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朱薇,电话:63893447),逾期上报,将不予推荐评选。
四、本通知可在市体育局网站(jty.cq.gov.cn)查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
评选标准
一、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对象: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
(二)评选标准:
1.成立健身周活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全年健身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2.有关领导带头参与“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主题活动,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本地的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