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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绍兴市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四、加大水稻机械插秧和统防统治补贴力度。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械插秧、油菜机械收获技术和植保统防统治。在继续执行省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和对接受植保合作社或注册开展植保服务的粮食、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给予补贴,在执行省定每亩40元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增加每亩10元的补贴。
  五、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政府“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要求,继续开展以引进优良品种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等为内容的粮食优质高产示范方竞赛和示范户评比活动,水稻示范方面积不少于当地水稻播种面积的10%。对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且小麦平均亩产250公斤以上、油菜平均亩产145公斤以上、早稻平均亩产480公斤以上、连作晚稻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平均亩产560公斤以上的高产示范方,经市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市财政奖励小麦每方3000元、油菜每方5000元、早稻每方5000元、晚稻每方3000元。对省级以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市财政按获省奖励额度给予1:1的配套奖励。
  六、加强粮食生产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促进粮食规模经营,市财政对新流转土地20亩以上(含20亩)、流转期限3年以上(含3年)且早晚稻复种指数170%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流入方每亩200元的专项补贴。积极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壮大粮食生产主体队伍,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程度。对承包土地早稻种植比例在70%以上的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再开展土地季节性承包扩种早稻的,经市农业局、财政局核定,市财政对新增部分给予每亩50元的专项补贴,促进早稻种植面积的扩大。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高产优质新品种引选和水稻轻型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及稻-稻、稻-菜等稳粮增效模式推广应用。激励农业技术创新,支持粮油生产技术攻关,推进农业技术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粮油生产技术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农业丰收二等奖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市区有关单位,每一项奖励2万元。
  七、深入开展“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高产样板区建设活动。对市区2个“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高产样板区建设,经验收合格,市财政给予每个5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启动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地力培肥措施,努力把标准农田建成吨粮田,市财政按省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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