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选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体[2008]46号)
各有关区县体育局、民政局:
为认真做好重庆市“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第一阶段选拔赛工作,现将组织社区选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届社区运动会的区县,原则上都应在本辖区内组织社区选拔赛。参加过首届社区运动会的主城9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应在总结上届经验的基础上,做好本届社区选拔赛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余14个区县开展社区选拔赛。
二、本届社区运动会选拔赛,除网球、乒乓球、篮球项目采取比赛时间相对集中、比赛地点分别举行之外,健身舞、拔河、趣味项目要求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选拔赛,各项目选拔出的优胜队代表本区县参加本届社区运动会决赛。
三、各区县在开展社区选拔赛前,须按要求制定本区县“社区运动会实施方案”(方案样式附后),并于4月15日前报市社体中心(联系人,刘吉荣,电话\传真:63876057)。
四、各区县在开展社区选拔赛时,须按“实施方案”执行。市福彩中心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对完成选拔赛实施方案的区县给予5000元的组织费奖励。
五、各区县开展社区选拔赛的规则,参照“本届运动会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各区县民政局、福彩工作站要做好宣传及配合工作。
六、各区县体育局、民政局密切配合,做好场地协调、组织发动、参赛者资格审查等工作。
七、各区县福彩工作站、营销经理应积极参与社区选拔赛的具体工作,并根据本区县社区选拔赛方案制定相应的福彩宣传方案,组织现场的福彩宣传、刮刮乐销售、社区惠民电影放映等活动。
附件:重庆市 区“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赛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重庆市 “福彩杯”第二届社区运动会 区(县)社区选拔赛实施方案(样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