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现就投标单位对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证明材料
1、服务标准及质量标准、应急预案、规章制度、从业经验等指标,应提供已有的文件材料。如果投标单位无法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则要作出相应承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的承诺进行对照检查,如果不符,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2、出具证明材料应是所在地省级以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而非主管单位。
3、如果提供证明的材料较多,则可以将要出具的所有证明材料作为正本的附件专门提供,并作为一个材料单独密封,在副本中不需重复体现,但要列出相对应的附件材料目录。
因此,投标时提交的文件可分五大类: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资质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
二、关于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
1、为方便省内外投标单位,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资质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2、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是:3月30日上午9:30开标;4月10日前,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由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中标通知书;4月20日前,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委托江西省教育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关于合同条款
关于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在实施办法及发行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相关出版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出版《招标文件》中也有规定,未纳入此次教材招标的的出版单位也应按照发行招标要求按时供货,具体将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四、关于技术标中有关经济指标的认定
1、鉴于不同行业有不同的销售收入计算口径,请各投标单位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用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描述。
2、各项经济指标数据,统一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请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报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