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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

  (七)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引进工作;办理有关科技外事审核工作。

  (八)负责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指导科技行业性社团组织的工作。

  (九)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科技管理工作;协调全市科普工作,组织拟订科普规划、计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组织科技人员的继续工程教育。

  (十)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研究开发机构的科研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科学技术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协调检查实施;负责有关文件起草、文电、督办、信息、会议、档案、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机要、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机关后勤、资产管理、接待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挂广州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检查、监督各项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属独立科研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的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市科技类民间团体、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担市“科技兴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区、县级市党政领导班子推动科技进步实绩;组织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

  (三)发展计划处

  组织研究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提出相关技术政策;协同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各类科技项目计划的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科技经费配置方案;协调、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协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应用基础性研究计划;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拟订与申报本系统基建计划;负责科技咨询、评审专家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荐、管理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和国家级、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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