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我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工作,提高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确保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凡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等,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为了统一管理,规范市场,适应发展需要,将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资质统一规范为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
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是指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经营效益和业绩等规划设计专业服务咨询能力水平。
三、凡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资质申报手续,获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后,从事相应的业务。
四、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按《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等级规定,承担相应的城市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提供园林景观技术咨询和服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