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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园林局关于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与龙门浩职业中学合作培训库区农民工的批复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与龙门浩职业中学合作培训库区农民工的批复
(渝园林发[2007]112号)


市园林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重庆市园林技工学校与龙门浩职业中学合作实施库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请示》(渝园技发[2007]14号)收悉,经局研究,同意你校与龙门浩职业中学合作培训库区农民工,请你校抓紧时间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制订培训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库区扶贫培训任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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