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重庆北温泉公园危房改造和碍洪建筑的意见
(渝园林发[2007]120号)
重庆市北泉风景区管理处:
你处《重庆市北泉风景区管理处关于北温泉公园拆危改建方案的请示》(重北泉景[2007]23号)收悉,你处拟对园区内的危房和位于20年洪水位的碍洪建筑进行改造,经我局认真研究,意见如下:
一、北泉公园是我市历史名园,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性。你处上报的危房及碍洪建筑清单经核基本属实,鉴于这部分建筑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嘉陵江河道行洪,请你处立即开展解危工作,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碍洪建筑,以保证安全。
二、在解危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复建建筑总体规模须小于拆危建筑规模,尽可能原拆原建。
(二)解危区域内的现状植物及重要景点须严格保护和充分利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模式标本植物和现有植物景观。
(三)解危区域内的地形地貌不得有大的改变,不得出现高切坡等有损公园景观的现象。
(四)建筑风格与公园环境、温泉寺相协调,采用园林建筑风格,依山就势,弱化建筑本身,强调与环境的融合,充分考虑临江面的景观质量及观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