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对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程序进行清理的通知
(渝园林发[2007]133号)
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更好地为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136号)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现就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内容范围
(一)纳入市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时限要求
(二)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时限要求
(三)其它属于园林绿化范围的行政审批(审核、审查)项目、审批(审核、审查)程序、时限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此次清理关系到下一步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有关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承办,认真清理,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
(二)对符合清理范围的行政审批(审核、审查)项目、程序及时限,逐项登记清楚后,于2007年6月20日前送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