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动物园涉禽区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渝园林发[2007]139号)
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
你处《重庆市动物园关于涉禽区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审批的请示》(渝园动文[2007]22号)及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涉禽区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以下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细部设计
(一)观景台区域种植遮荫类乔木,减少观景区域砖砌墙体厚度,进一步优化管理用房外立面处理。
(二)增加区内水体面积,以利于鸟类觅食、活动等。
(三)减少区内景石数量规模,景石以点缀为主。
(四)区内不得种植对动物有可能造成伤害的植物,现设计的小叶榕可调整为北碚榕等其它乔木。
三、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的设计施工图文件,必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你处严格按照《重庆市园林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后有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