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执法监察的结果将作为今年城市绿化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对不按时填报或不报《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查情况统计表》、《各区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建成区绿地率情况统计表》的区县(自治县)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重庆市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主城区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查情况统计表、各区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建成区绿地率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园林局
重庆市监察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重庆市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
| 牵头
单位
| 主办
单位
| 协办
单位
|
绿地行动
| 3、继续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未达到7㎡的区县(自治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5㎡(其中,渝中区增加0.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在7-10㎡之间的区县(自治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以上的区县(自治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1㎡;建成区绿地率未达到30%的区县(自治县),建成区绿地率增加2个百分点(渝中区增加0.5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已达到30%-35%之间的区县(自治县),建成区绿地率增加一个1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建成区绿地率增加0.1个百分点;新建园林式单位6个,建成城市生态林130万㎡、社区公园26万㎡、城市绿化靓点工程50万㎡、鲜花大道绿化50万㎡,建成公园绿地260万㎡,新增绿化面积150万㎡。
| 市园林局
| 各区县
(自治县)
| 市建委、
市规划局、市交委、
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