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动物园猛兽片区和人工湖片区景观工程施工图的批复
(渝园林发[2007]203号)
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
你处《重庆市动物园关于猛兽片区、人工湖片区景观工程施工图审批的请示》(渝园动文[2007]36号)及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猛兽片区、人工湖片区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结合以下意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细部设计
(一)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防止出现高切坡、深开挖等现象,如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要采用高切坡、深开挖方式处理,必须按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报批。
(二)进一步优化、细化种植设计和植物选择,对现有植物需予以充分保护和利用,特别对现有大乔木不得随意砍伐、移植。游客观赏区、游览道路两侧应尽量种植遮荫类乔木。
(三)减少区内景石数量规模,景石以点缀为主。
三、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的设计施工图文件,必须经相关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