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表彰我市先进环评单位的通报
(渝环发〔2006〕50号)
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日常考核成绩和环评工作业绩,我局对全市的环评单位进行了评比。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开县新源环境科技开发中心、重庆大学等10家环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