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9〕61号)


有关区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办〔2006〕88号),着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立足农村的优秀青年教师,实现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化发展的要求,现决定对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开展培训,举办专题研修班。
  现将《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方案认真组织相关培训工作,及时总结培训中的经验和问题,相关建议和意见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培训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培训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教师队伍均衡化发展的要求,特举办“上海市农村优秀青年教师专题研修班”。
  一、指导思想
  根据本市郊区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以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与教研能力为重点,整合优质培训资源,为本市有潜力的农村青年教师搭建专业成长平台。
  二、培训对象与人数
  学前、小学、初中具有5年以上教龄的有潜力的青年教师。
  每个郊区县推荐10名教师,其中幼教2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科共3名,初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科共5名(学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全市组建学前教师培训班(20人)、小学教师培训班(30人)、初中教师培训班(50人)。
  三、培训目标
  1.通过理论学习、榜样引领、互动内化等方式,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发展意识。
  2.通过专题报告、系统自学、课堂教学现场诊断与指导、扎根课改现实问题的课例研究等活动,与专家导师面对面交流,明确课堂教学改进方向,提高驾驭课堂教学及实施新课程的实践能力。
  3.通过“实践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等研修活动,学习和掌握课堂教学研究的基本技能方法,积累课堂教学改进实例、教研活动案例,增强课堂教学研究能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