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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园林局关于重庆市园林局关于轨道三号线牛角沱站地块规划修改意见的复函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重庆市园林局关于轨道三号线牛角沱站地块规划修改意见的复函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征求对轨道三号线牛角沱站地块规划修改意见的函》(渝规函[2009]1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意见如下:
  一、本次征求意见的规划修改方案涉及绿地地块部分与我局2007年12月(渝园林函[2007]172号)审查通过的地块调整方案基本吻合,原则同意涉及绿地地块部分调整方案。
  二、修改方案中A1-13/03地块的规划绿地率为20%,应予以调整为25%。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25%的配套绿地指标,不足部分可按相关规定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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