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绿化:以市域内高速公路两侧排水沟以外各30米宜林地段为实施范围,按适地适树的原则,临路栽植3-5排胸径10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全冠常绿乔木(如香樟、杜英、深山含笑、乐昌含笑、木荷、雪松、广玉兰等,下同),株距4米;树与树之间配置两排地径4厘米冠幅80公分以上的花灌木(如红叶李、木芙蓉、桂花、龙柏、紫薇等,下同)形成景观带,株距2米;外侧以挖沟抬垄造林方式栽植6-10排速生树种(如杨树、泡桐等,下同)的标准建成生态通道屏障。
--国省道、铁路绿化:以市域内国省道、铁路和昌万、南安公路两侧排水沟以外各20米宜林地段为实施范围,按适地适树的原则,临路栽植2-4排胸径10厘米以上、全冠常绿乔木,株距4米;树与树之间配置两排地径4厘米冠幅80厘米以上的花灌木形成景观带,株距2米;外侧以挖沟抬垄造林方式栽植3-6排速生树种的标准建成生态通道屏障。
--县乡道绿化:以市域内县乡道两侧边沟以外各10米宜林地段为实施范围,按照临路2排栽植胸径8厘米以上全冠乔木(如香樟、杨梅、杜英、含笑、木荷、马褂木、栾树、喜树等),株距3米;外侧以挖沟抬垄造林方式栽植2-4排速生树种的标准建成绿化带。
--村道绿化:以市域内村道两侧各栽植1-2排苗木的地段为实施范围,按栽植胸径5厘米以上全冠常绿乔木或杨树、泡桐等速生树种的标准建成绿化带。
第七条 沿水防护林工程
以市域内赣江、抚河、信江、鄱阳湖、金溪湖、军山湖、青岚湖、瑶湖等江河湖泊两侧和溪霞、幸福、肖峰、朱坊、梦山、秧塘、钟陵等水库外沿30米为实施范围,按生态防护和产业带的要求,宜林山部分栽植湿地松、木荷和枫香等针阔混交林树种,宜林地部分栽植杨树、泡桐速生树种的标准建成高标准防护林绿化带。
第八条 滩涂原料林建设工程
以市域内江河湖泊吴淞高程16米以上的荒滩荒地为实施范围,按照以杨树等速生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建成工业原料林基地。
第九条 灾后重建生态修复(改造)工程
以受雨雪冰冻灾害危害需清理并重新造林的林地,通道两侧林相亟需改造提升的林地,现有火烧、采伐迹地和郁闭度严重下降、树种单一且林分结构不合理的稀疏林地为实施范围,在坚持适地适树原则的前提下,按照针阔混交且阔叶树比例不低于15%的标准分类开展灾后重建、林相改造、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等造林,全面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林地生产力和林相水平。